首页 > 中心简介 > 公正性声明
  •     一、实验室人员遵纪守法,严守职业道德,熟悉与检测活动相关的质量文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客户对实验室公正性监督;

  •     二、实验室一切检测不受来自内外部的有关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不恰当的干预,并防止商业贿赂,保持对检测结果判断的科学性,严谨性和独立性;

  •     三、实验室是独立的检测单位,具有独立的固定实验设施,独立开展检测活动,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提供相同质量水平的检测服务,严格遵守对客户的约定和承诺;

  •     四、实验室不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以检测机构名义开展产品质量评比,不以对产品监制、监销或等各级监督部门的名义从事各类经营活动;

  •     五、实验室人员不参加可能会影响本实验室检测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任何盈利或非盈利活动,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

  •     六、保护所有客户及其相关方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利用客户的机密信息和知识产权从事与检测活动相关的产品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等盈利或非盈利的活动;

  •     七、实验室人员依据“科学、公正、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努力实现本实验室的质量目标,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并虚心接受客户的建议和意见;

  •     八、实验室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只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不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     九、实验室管理层应以身作则,遵守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5-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机构要求》、《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RB/T 216-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复检机构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和CNAS的承诺,保持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持续改进,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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